各学部、各部门:
我院第二批职工养老、医疗保险办理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学院有关规定,我院将为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、医疗保险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养老保险的条件:
1、我院在职员工(反聘员工除外),未达到退休年龄;
2、档案关系已经办理完毕,与我院签订正式两年期聘任合同;
3、学院从签定两年期聘任合同之月起开始为职工办理。
二、办理医疗保险的条件:
1、我院在职员工(反聘员工除外),未达到退休年龄;
2、档案关系已经办理完毕,与我院签订正式聘任合同;
3、工作满一年。
办理医疗保险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张,一寸彩色照片3张;养老保险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,一寸彩色照片1张。
请广大员工尽快准备材料,于10月21日前送交行政处102办公室。
联系人:康家树 联系电话:83859070 13933027000
澳门新葡亰官网行政
2005年10月19日